字體大小:【大】 【中】 【小】
索引號:000014349/2022-65643 | |
發文字號:黎政辦發〔2022〕14號 | 發文時間:2022-10-17 |
發文機關:黎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主題詞:實施方案 |
標題:黎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22年黎城縣農業生產托管試點項目組織實施方案的通知 | |
主題分類:農業畜牧業漁業 | 發布日期:2022-10-17 |
各鎮人民政府,縣直各有關單位:
《2022年黎城縣農業生產托管試點項目組織實施方案》已經縣政府同意,請按照方案內容,認真抓好貫徹實施。
黎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9月29日
(此件公開發布)
2022年黎城縣農業生產托管試點項目
組織實施方案
為組織實施好中央財政支持農業生產托管服務試點項目,推進農業生產托管服務規模經營,促進小農戶與現代農業有機銜接。按照山西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下發《關于做好2022年度農業生產托管服務試點項目的通知》(晉農辦經發〔2022〕168號)和長治市財政局下發《關于下達2022年第三批中央農業生產發展資金預算指標的通知》(長財農〔2022〕35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農業生產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況
我縣轄8鎮173個行政村12個社區,全縣常住人口為13.4萬人,耕地面積28.8萬畝。2021年,糧食種植面積22.98萬畝(人均耕地面積2.14畝),其中玉米19.75萬畝,小麥1.1萬畝,大豆0.82萬畝,谷子0.7萬畝,高粱0.4萬畝;糧食總產量達5.79萬噸,其中玉米5.13萬噸,小麥3119.82噸,大豆1177.67噸,谷子815.86噸,高粱1001.02噸。2021年底,全縣注冊登記的農機專業合作社32家,全縣各類農機具保有量達到29718臺(套),其中大中型拖拉機672臺,玉米聯合收割機150臺,農具配套比達1:2.5,主要糧食作物綜合機械化水平達到77.66%。
二、項目目標
貫徹黨的十九大提出的“健全農業社會化體系,實現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精神,聚焦玉米、小麥、高粱、大豆等糧食作物,集中在生產社會化服務的關鍵和薄弱環節,引導小農戶廣泛接受農業生產托管為主的農業社會化服務,為小農戶統一提供專業化、規模化集中連片托管服務,促進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
三、項目實施內容
(一)實施任務
2022年全縣集中連片推進農業生產托管試點中央財政補貼資金300萬元,計劃實施托管服務補助面積為3.25萬畝,用于2022年度農業生產托管試點工作,如下發相關省級配套資金,可根據項目實施實際情況增加環節或擴大實施面積。西仵鎮作為試點整鎮推進玉米“全托管”服務模式;晉福村繼續以村集體經濟組織作為服務組織參與農業生產托管試點項目。
(二)實施范圍
項目實施范圍包括黎侯鎮、西井鎮、黃崖洞鎮、洪井鎮、東陽關鎮、上遙鎮、西仵鎮、程家山鎮等8個鎮185個村(社區)。項目實施區域原則上相對集中連片,面積不小于500畝。
(三)補助對象
補助對象為在黎城縣開展農業生產托管、農業機械化作業、農業各類社會化服務的服務組織(包括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農業企業和村集體經濟組織)和服務對象(小農戶、規模經營主體等),其中:財政補助資金補助服務組織不超過補助標準的30%,補助對象不低于補助標準的70%。服務對象為規模經營主體的,需提供土地流轉合同,補助面積不超過其托管服務面積的30%,且單個規模經營主體當年享受項目財政補貼最高不超過5萬元,當年參與項目實施的服務組織不列入規模經營主體補助范圍。
(四)補助方式及要求
項目采取先服務后補助的方式,即2022年度農業生產托管試點項目各個環節實施完畢并經審核驗收合格后,兌付各環節補助資金。服務組織要與服務對象簽訂服務合同,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財政部門按照服務合同實際作業量對服務組織和服務對象進行補助。
(五)補助作物及環節
項目實施補助主導產業為玉米、小麥、高粱、大豆等糧食作物。按照“集中力量解決關鍵問題,突出薄弱環節”的原則確定主要補助環節(已享受相同項目補貼的不重復享受),結合農業生產實際情況,各環節選擇性實施,以簽訂合同為準開展農業生產托管服務。具體補助作物及環節如下:
糧食作物(包括玉米、小麥、高粱、大豆等):耕、種、防、收、深翻(深松)、秸稈還田(離田)等,其中薄弱環節選取綠防、深翻(深松)作為試點環節。
(按照項目服務時間內各環節作業順序依次補助,單個補助環節無法實施或沒有完成,剩余資金可調整到其他環節,資金達到上限即服務補助結束)。
(六)補助標準及指導價格
根據產業發展、托管服務市場等實際情況,科學制定服務環節、服務內容及分環節、分內容的補助標準,原則上財政補助比例不超過服務價格的30%,單季作物畝均補助不超過100元(已享受相同項目補貼的不能重復享受)。托管服務組織向農戶收取補助后的差價,不得干擾農機服務市場正常運行。
1.糧食作物市場指導價格:機耕50元/畝,機播50元/畝,機收110元/畝,綠防30元/次,深翻(深松)70元/畝,秸稈還田(離田)50元/畝。
2.糧食作物補助標準:機耕15元/畝,機播15元/畝,機收33元/畝,綠防20元/次,深翻(深松)30元/畝,秸稈還田(離田)15元/畝。深翻(深松)、綠色防控作為薄弱環節試點加大補助力度。(附件2)
3.對沒有完成服務任務或沒有達到質量要求的服務主體,可核減補助資金,優先用于超額完成任務目標部分的補助。
(七)服務時間
2022年8月20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四、項目實施流程
(一)宣傳引導組織申報
切實加強相關政策的宣傳解釋工作,充分尊重廣大農戶和服務組織意愿,充分調動農戶和服務組織兩個積極性,大力營造農業生產托管服務良好氛圍,鼓勵引導廣大農民和服務組織積極參與農業生產托管服務。
(二)確定服務組織
在黎城縣農業生產托管試點工作領導小組(附件1)領導下,通過公開、公平、公正的方式遴選、確定服務組織,簽訂服務合同。
服務組織應當具備的基本條件:(1)依法注冊登記,取得相應的法人營業執照,無不良記錄,未被列入異常名錄的合作社、家庭農場、農業企業和村集體經濟組織等,并有規范的章程、健全的組織機構、完善的財務制度和管理制度及固定辦公場所。(2)具備提供相應服務的能力和時間,應有一定的社會化服務經驗,原則上從事社會化服務達兩年以上,特殊服務環節服務主體和村集體經濟組織可以適當放寬;擁有與其服務內容、服務能力相匹配的專業農業機械和設備以及其他能力包括技術員和管理人員,能夠按照服務合同和協議要求提供及時、便捷的服務。(3)自愿并按要求與相關部門、服務對象簽訂服務合同、協議。(4)近三年未發生重大作業糾紛和作業事故;有必要的服務經驗和良好的服務記錄;在農民群眾中享有良好的信譽;其所提供的服務在質量和價格方面受到服務對象的認可和好評,國家、省、市級示范主體優先。(5)接受社會化服務行業管理部門的監管。(6)優先考慮安裝機械專業監測傳感設備的服務組織,鼓勵服務組織跨區域開展服務。
服務組織的確定原則:(1)公平競爭,擇優選擇。(2)服務能力與服務任務相匹配。根據服務設備、技術力量、績效評價等方面,合理劃分服務區域和任務目標。(3)“質優、價廉”優先。(4)有利競爭。多個服務組織可以共同承擔同類服務工作,防止形成服務和價格壟斷。(5)績效評價。對參與項目實施的服務組織進行綜合評價,對項目完成好、履約信譽好、群眾滿意度高、帶動作用強的,優先承擔項目:對履約能力差、信譽度低擾亂市場價格、群眾不認可的,列入社會化服務項目“黑名單”。
服務組織工作要點:(1)簽訂服務合同。參加項目實施的服務組織要與縣托管辦和農戶分別簽訂服務合同:明確服務地塊、服務內容、作業時間、質量要求、補貼金額等。服務對象、服務內容、作業面積及補貼金額等要在項目實施村村級公務欄進行公示,并上交縣現代農業發展中心存檔備查。服務合同具體格式由縣現代農業發展中心制定(附件6)。(2)認真填寫主要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基本情況表(見附件3),簽訂農業生產托管試點項目目標責任書(見附件4),填寫參加作業的農機戶及作業機械花名表(見附件5)。(3)提供作業服務。服務組織要按照服務合同要求提供相關服務。
(三)項目具體實施
完成玉米、小麥、高粱、大豆等糧食作物托管服務任務目標。農業生產托管服務組織按照托管服務合同要求提供相關服務,認真填寫農業生產托管試點項目作業單(見附件7)。農業生產托管服務組織的服務質量應以農戶的滿意度為標準。
(四)監督項目實施
縣托管辦要監督服務組織的作業開展情況,及時掌握作業動態,指導做好各項服務。對不能按照合同規定推進工作或完成的不規范的服務組織要及時作出調整。
(五)核實驗收
各環節作業完成后,由服務組織向縣托管辦提出申請,縣托管辦填寫農業生產托管試點項目驗收抽查表,并制定切實可行的驗收辦法,牽頭組織相關人員對作業質量、作業面積進行核實驗收,并對服務組織實施作業情況的真實性、準確性進行把關負責,抽查農戶比例不低于作業戶數的5%。
(六)資金兌付
經驗收合格后,對補助內容核實無誤的作業量兌付補助資金。由縣托管辦出具農業生產托管試點項目補助資金兌付結算表(見附件8)。由托管辦向財政局申請辦理補貼資金結算,縣財政局按照資金管理辦法及時撥付項目資金。
(六)績效評價
項目實施過程中,各服務組織可以委托第三方代理記賬,項目完成后,提交審計報告。縣托管辦要將服務對象自愿性和滿意程度作為考核驗收的重要依據,認真組織開展服務組織的服務質量考核評價,科學評價服務的內容、效果、主動性以及資金兌付、檔案存檔情況等,充分聽取服務對象意見。開展績效考核評估,并接受省、市項目績效評價。
(七)項目退出機制
依據績效考核結果等情況,對工作組織不力、未按要求開展工作的實施主體堅決退出試點范圍,對工作推進有力的實施主體適當增加補助資金,對已形成穩定社會化服務市場、市場機制可有效發揮作用的支持環節或實施區域,鼓勵實施主體探索支持環節退出或降低支持標準以騰出資金調整或擴大試點區域范圍的機制措施。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由縣人民政府分管副縣長任組長、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組(見附件1),負責農業生產托管試點項目的領導工作。縣現代農業發展中心負責農業生產托管試點項目工作的執行落實和政策宣傳,審核批復實施主體的項目實施方案,積極探索和創新農業生產托管服務的工作機制和有效模式。各鎮要參照成立組織領導機構,通過召開村干部會議、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進行宣傳動員,做好具體組織、協調、監督、指導、支持工作,保障農業生產托管項目的有效實施。
(二)強化督促指導。建立健全監督機制,縣現代農業發展中心要加強農業社會化服務行業的管理和指導,加強對農業生產托管試點項目服務主體履約情況的監管,將服務對象的滿意度作為衡量服務質量的重要標準,對弄虛作假、達不到合同要求、農民投訴多的服務主體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取消其承擔項目任務的資格,并追究其違約責任。明確分工,強化責任,扎實做好巡回督導和業務指導工作。要強化社會監督,公布舉報電話0355-6564383,設置舉報信箱,及時受理群眾反映的問題,推動項目規范管理。項目實施過程中確需調整實施方案的,按照實施方案批復和備案程序進行報批。
(三)強化資金監管。縣現代農業發展中心負責制定農業生產托管試點項目資金管理辦法,明確補助資金適用范圍、開支標準,落實資金使用計劃的制定、實施和審核責任。項目資金實行專賬管理,要切實加強資金監管,確保資金使用安全高效。對擠占、截留、挪用項目資金等違規違紀行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四)落實工作經費。縣財政局從縣級財政資金中安排工作經費不低于5萬元,主要用于專家團隊服務、宣傳培訓與入戶指導、監督檢查、項目驗收與工作指導、試點經驗總結與完善政策措施等。
附件:1.2022年黎城縣農業生產托管試點項目工作領導組名單.wps
2.黎城縣2022年農業生產托管試點項目 指導價格及補助標準表.wps